| | |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财政监督与财政稽查
| | 税务社会实践论文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财政监督的税务社会实践论文必要性 首先,我们要弄清楚市场经济的税务社会实践论文真实含义:市场经济是由市场供求关系和价格变动进行调节的商品经济,亦即价值规律自发调节的商品经济(注:夏征农:《辞海》,第1版,第395页,上海辞书出版社,1990年12月出版。)。从其运行轨迹上看,市场经济即是要求政府对企业单位少一些干预,多一些鼓励,少一些指令,多一些指导,在小政府、大社会的氛围下任其自由发展。但是,这些“鼓励”和“指导”仍需要“小政府”对“大社会”作出有法律意义的规则、规定来规范。可见,市场经济与其说是一种自由经济,倒不如说更是一种法制经济。市场经济国家多年来经济理论与实践都表明,市场经济的理性运行非但离不开政府的客观调控,反而对调控的力度和范围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确立,一是体现公有制为主体的特点,二是需要不断完善。因此,较一般市场经济而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更需要政府实施强有力的调控。 其次,财政分配与调节是政府实施宏观调控的有力杠杆。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对经济社会的发展一般不直接干预,而是多采用工资、利率、税收、预算、债务等杠杆来调控市场,由市场引导经济持续、健康地运行。其中税收、预算等财政分配与调节杠杆是最直接,也是最有效的调控手段。凯恩斯“干预经济”理论也认为“国家财政是调节经济、消除危机、达到充分就业的决定性手段”。 再次,财政监督是财政分配、调节、监督的三大职能之一,是财政分配、调节职能得以发挥作用的重要保证。如果离开财政监督,那么国家财政参与社会产品和国民收入的分配和再分配,以及在此过程中利用分配关系的调整和优化促进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协调发展的职能将变成一纸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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