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部门间财政分配关系初探
| | 税务类毕业论文部门间财政分配关系,是指政府内部财政部门与其他部门之间财政性资金的税务类毕业论文分配关系。其实质是物质利益分配关系,是财政性资金分配与使用权力在各部门之间的税务类毕业论文划分。 在发达市场经济国家,财政性资金都是由财政部门统一管理,主要通过规范的税收形式筹集收入,必要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也依法纳入财政预算管理,并保证预算的公开性和透明性;支出方面则实行严格的政府采购制度和经费管理制度。而就我国现状而言,财政性资金分配权分散于各部门手中,特别是行政事业性收费脱离财政监督,由各部门自收自支。这种“弱干强枝”的财力分配格局弱化了财政宏观调控能力,甚至出现对经济运行的逆向调控,严重制约着国民经济稳定发展。 一、财政部门与政府职能部门关系 不同时期财政部门与其它部门的关系有所不同。计划经济条件下,政府以指令性计划手段直接安排和控制整个社会的资源配置过程。为保证计划的贯彻实施,就要建立庞大的组织管理机构,实行部门管理与地区管理相结合的方式,即中央——部——企业或中央——地方——企业。因此,在中央政府机构组成上,除宏观调控部门外,各行业科学家设置了专业管理部门。地方各级政府也设置了相应机构,以行政手段执行计划。此时,计委制订国民经济计划,财政负责执行,为大规模经济建设提供财力保证。但并无真正的资金管理权,只是计划部门的出纳。 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的活动范围相对缩小。市场的本性要求资源的非政府配置,所以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活动只能局限于市场失灵领域。相应的财政部门在全社会资源配置中的地位也下降了,但在政府内部的地位却上升了,它不再只是计划的执行者,而要成为宏观经济调控主体和政府机构正常运转的资金供应者。它不仅要为政府各部门提供行政经费,还要为社会公共服务筹措资金。同时,财政的决策过程和收支安排等无不是由政府机构来决定和完成的,因而财政职能的发挥受政府机构内部各部门的制约影响,并因此造成一定的职能偏差或失效。由于缺乏有效的预算及盈利约束,以及衡量公共事业成果与效率的可靠标准,对自己使命的重要性笃信不疑的政府官员往往不顾效率地从事并极力扩展自己的使命。而且受到社会经济活动的复杂性及信息不对称等客观因素的限制,政府的决策与管理会像私人部门一样具有一定的盲目性和随意性。这也就是政府失灵。我国的政府失灵更为明显: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放权让利,各级政府部门具有强烈的部门利益冲动,谋取本部门乃至个人利益最大化。而我国的预算编制和管理既带有强烈的随意性,又往往只是即定利益格局的有限增量调整,在部门利益倒逼下,财政过度参与经济投资,不仅影响了财政职能的正常发挥,还造成了部门、地区产业结构趋同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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