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农村税费改革的制度缺陷及解决思路
| | 国际税收论文[摘 要] 我国农民负担沉重的国际税收论文根本原因在于不合理的国际税收论文制度安排,因此,农村税费改革决不能仅仅停留在费改税的层次上,而应该进行综合性制度创新。农村税费改革的根本出路在于建立长期稳定且科学合理的农村税费制度和地方公共财政体制。 [关键词] 税费改革;制度缺陷;地方公共财政 农村税费改革是建国以来我国农村继土地改革家庭联产承包经营之后的又一次重大变革和制度创新。它是在农民收入增长缓慢、农民负担日益加重和农村社会矛盾日渐突出的宏观背景下提出来的,其根本目的是解决农民负担过重问题,规范农村分配关系从安徽省及全国其他试点地区情况看,本次农村税费改革虽然在减轻农民负担、规范税费管理体制、稳定税负水平、简化征税方式等方面取得了初步成效,但是由于没有从根本上消除加重农民负担的旧体制因素政策设计存在严重的制度性缺陷,因此改革过程中引发了诸如农村基层政权机构运转困难,农村中小学经费得不到保障,农村公益事业难以为继等方面的问题如果没有配套措施和对当前改革方案进行适当调整农村税费改革将很难持续,且农民负担客观上存在反弹的可能性。对此应高度重视,因为类似现象曾在中国历史上多次重演,即每一次税费改革在短暂减少税费之后不久,各种税费问题又回潮,并涨到一个比改革前更高的水平,从而导致所谓的“黄宗羲定律”。要从根本上减轻农民负担,跳出“黄宗羲定律”,必须从源头着手,改革原有的制度安排,实施制度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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