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农村税费改革后乡镇财政困境分析
| | 财政与税收论文摘 要:农村税费改革以后农民的财政与税收论文负担确实大幅度地减轻了,但对农业为主的财政与税收论文经济不发达的乡镇财政却产生了很大的影响,免征农业税后,原先靠农业税为主要财政收入的乡镇财政收入减少,同时由于转移支付不到位和事权的下移,使乡镇财政陷入困境。只有精简机构,完善转移支付制度,统一乡镇财权和事权,发展经济培育财源,才能让乡镇财政走出困境。 关键词:农村税费改革;财政;转移支付 我省农村税费改革后,特别是2005年免征农业税后农民的负担的确得到了大幅度地减轻,农民种地的积极性大大提高了,但基层乡镇却普遍感到财政困难,财政收入较税费改革前减少了。本人对德江县的四个乡镇进行了实地调研,鉴于乡镇工作的实际情况,文章中均未列出乡镇的名称,均以“某乡镇”来描述。 一、农村税费改革后对乡镇财政的影响 1.直接减少了乡镇政府的财政收入,特别是西部经济欠发达的省份的乡镇,由于税费改革前主要靠农业税作为乡镇财政的主要收入,免征农业税后,对其影响最大。德江县被调研的四个乡镇中2004年农业“四税”占财政收入的比重最低为59.2%,最高的达91.82%,其余两个乡镇占70%多,免征农业税后,对其财政收入影响很大。 2.农村税费改革后,断了乡镇政府的税外收费的路子,意味着乡镇政府不能再靠各种收费和摊派维持自身的开支和公益支出,使本已负债累累的乡镇财政雪上加霜。 3.取消农业税后转移支付不到位,使原本就入不敷出的乡镇财政变得更加困难。按规定取消农业税后所造成的财政缺口的80%由中央进行转移支付,省市两级对剩下的20%的缺口进行填补,基层政府的财源好象不受影响,实际并非如此,乡镇财政并不是农业税减少多少就实际补足多少,在当前财政管理体制下,县级财政发生困难时,层层截留难免发生,乡镇财政日子更难过。被调研的四个乡镇普遍反映,取消农业税后,实际得到的转移支付款并未能达到因免征农业税而减少的税款,如某乡免征农业税后农业税减少30多万,而实际得到的转移支付仅仅10多万,大约占上级转移支付的25%被县级财政截留,其转移支付的方法是各乡镇所供养行政、事业人数作为转移支付的标准的,而且由于转移支付并不能解决收不抵支的问题,基层财政的财源会进一步地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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