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我国税务会计模式选择之我见
| | 税收政策论文关键字:会计模式 会计国际化 税务会计模式 混合税务会计模式 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是分离还是统一,我国会计界对此仍处于争论之中。我认为我国税务会计模式不宜采用英美那样财税分离的税收政策论文模式,也不宜采用法德那样典型的税收政策论文财税合一的模式,而应采用适度分离的模式。理由如下: 一、 税务会计模式必须与其所处的社会环境相适应 会计模式是对一定社会环境下会计活动的各种要素按照一定逻辑进行综合描述,反映各种要素基本特征及其内在联系与结构形式的有机整体。会计对社会环境的依赖关系决定了会计模式的形成和发展离不开社会环境,从世界范围来看,既存在以英美为代表的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相互独立的财税分离模式(财务会计不受税法的约束,有充分的独立性,纳税人的税务事项由税务会计另行处理),也存在以法德为代表的财税合一模式(会计准则与税法的要求一致,企业对会计事项的处理严格按照税法的规定进行,不允许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差异的存在),还存在以日本为代表的混合税务会计模式(依据税收法则对财务会计进行协调的纳税调整会计方法体系)。 各国的会计模式都是在本国特定的社会经济、政治法律、历史文化等条件下形成的,如英美政府不直接干预经济,法律对经济的约束较笼统、灵活,会计职业界力量强大,其会计准则由会计职业团体制定,企业在会计处理上有很大的自由度,因此形成了财税分离的会计模式;以德国和法国为代表的大陆法系国家中央政府权力相对集中,政府通过完备的法律对经济活动进行干预,会计规范由政府主导,会计的主要目标是满足国家对税务管理的需要,企业应纳税所得与税前会计利润相差不大,因此形成了财税合一的会计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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