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关于规范税务代理市场的思考
| | 财政税收 免费毕业论文随着税收征管改革的财政税收 免费毕业论文进一步深化以及税务代理法律地位的财政税收 免费毕业论文确定,作为新征管模式重要组成部分的税务代理业,也逐步获得了新的发展。但是,当前我国税务代理市场还存在明显的不成熟性,出现了许多问题和不足,急需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本文拟就如何规范税务代理市场作一浅显的探讨。 一、健全税务代理法规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规范税务代理市场的核心问题就是依法代理。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一切行为都要以法律为准绳依法办事,税务代理也不例外。税务代理的内容、业务范围、权利与义务、代理程序、代理形式以及代理的收费标准等,均应依照法律的规定来执行,使“法”贯穿于代理的始终。 从一些发达国家的税务代理的情况看,日本有《税理士法》、韩国有《税务士法》、美国也有依照联邦国内税法制定有税务代理规则。世界上许多国家都制定有专门规范税务代理行为的法律法规。我国税务代理始于1985年,直至1993年的《税收征管法》才做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可以委托税务代理人办税的规定,但迄今还没有一部权威性、完整性的法规。尽管1994年国家税务总局颁布的《税务代理试行办法》对税务代理有关方面作了原则性规定,但由于缺乏与之配套的《税务师法》、《税务师协会章程》等操作性法规,导致税务代理实践方面仍然无法可依,这表明我国税务代理的立法远滞后于实践。 因此,要做到依法代理,就应加快法规制度建设,为税务代理市场的健康运行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具体来讲,一是应对目前许多的条例和暂行办法出现的税收法规进行修订并通过正式立法,以使这些法规、条例本身更符合法律要求并且有真正的法律效力。二是建立健全多层次的税务代理法律、法规体系,包括基本法律、配套法规以及行业法规与制度。当前应坚持“边规范、边操作”的原则,尽快地建立健全相应制度和法规,使税务代理行为有章可循,有法可依。三是坚持按法定程序代理,严禁以权代法、以言代法和自立章法。四是加强监督制约,严厉查处超越代理权限等违法行为,做到有法可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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