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税制模式的制约因素及我国的现实选择
| | 财政与税收论文[摘 要] 本文从对税制模式的财政与税收论文分类及税制模式的财政与税收论文制约因素分析入手,并结合中国的国情,对中国税制模式的现实选择进行了深入的探讨,并对我国税制模式的最终选择提出了自己的建议。 [关键词] 税制模式;商品劳务税;所得税 税制模式是指一个国家根据本国的经济条件、经济政策、财政要求,分别主次设置若干相互协调、相互补充的税种所组成的税制总体格局。税制模式的中心内容就是一国的税制由那些税种所构成,在一定时期是以哪些税种为主体税种。 一、税制模式的分类: (一)以商品劳务税为主体的税制模式 该类税制模式的主要特征是:在税制体系中,商品劳务税居主体地位,在整个税制中发挥主导作用,其他税居次要地位,在整个税制中只起到辅助作用。该税制模式有以下几个优点:首先,商品劳务税伴随着商品流转行为的发生而及时课征,不受成本费用变化的影响,又不必像所得税那样要规定有一定的征收期,因此税收收入比较稳定,并能随着经济的自然增长而增长。其次,该税制模式很好的体现了税收的效率和中性原则,减少了征税带来的“超额负担”,更有利于市场机制发挥基础性作用。最后,它便于征收管理。但这种税制模式的缺陷在于其调节经济的功能相对较弱,特别是在抑制通货膨胀方面显得无能为力。另外,税收公平负担的原则也很难在该税制模式下体现。 (二)以所得税为主体的税制模式 该类税制模式的主要特征是:在税制体系中,所得税居主体地位。在西方的发达国家中,所得税的收入尤其是个人所得税的收入在整个税收收入中居主体地位。税制模式以所得税为主体有许多好处。首先,税收收入与国民收入关系密切,能够比较准确地反映国民收入的增减变化情况,税收弹性大;其次,所得税一般不能转嫁,税收增减变动对物价不会产生直接的影响;再次,所得税的变化对纳税人的收入,从而对消费、投资和储蓄等方面都有直接迅速的影响,比其它税种更能发挥宏观经济调节的税收杠杆作用;最后,所得税没有隐蔽性,对纳税人的税收负担清楚明了,比其他税种更能体现公平负担的原则,累进性质的所得税尤其如此。但所得税的缺点是比较容易受经济波动和企业经营管理水平的制约,不宜保持财政收入的稳定,此外,稽查手续也复杂,要求较高的税收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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