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论当前我国保税区存在问题及改革的必要性
| | 关于税收筹划的论文一、我国保税区的关于税收筹划的论文发展历程 改革开放以后,为了推动对外开放的关于税收筹划的论文进程,促进经济发展,同时也通过对外开放为改革摸索经验,为经济发展提供新的增长点,我国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比如建立经济特区,在有条件的地方建立保税区(Bonded areas或Bonded zone或Free trade zone),设立保税仓库,建立保税工厂,以及在沿诲地区采取一系列开放措施等。保税区的产生是与20世纪80年代末期当时特定的历史条件有密切关系。 保税区狭义的定义为:海关所设置的或经海关批准注册的特定地区;外国商品在海关监管下,可暂时不交纳进口税存入保税区的保税仓库内;如再出口不需交纳出口税,输入国内市场销售,必须交纳进口税。保税区广义的定义是指:有些国家的保税区也有类似自由港、出口加工区的作用。我国为吸引外资,引进先进技术和先进的管理方法,增加就业机会,扩大出口贸易,所设置的保税区类似于后者,即为外商和国内企业商品提供保税仓库分拨和投资加工转口或研究开发方便。 自1990年5月,国务院批准上海外高桥为第一个保税区以来,我国目前共设立了上诲外高桥、天津港、大连、青岛黄岛、张家港、宁波、福州马尾、厦门象屿、广州、深圳沙头角、深圳福田、深圳盐田、汕头、珠海、海口15个保税区(另外,海南洋浦经济技术开发区也实行保税区的管理政策),目前,我国已经建成的保税区均已经诲关验收,封关营运。我国的保税区实行境内、关外的管理,即保税区的商品出口他国(地)完全自由,进入国内要按进口征税,内地商品进入保税区按正常出口管理。保税区是我国目前开放度和自由度最大的经济区域。其功能定位为“保税仓储、出口加工、转口贸易”三大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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