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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税收优惠法制化建设的对策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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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优惠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为了达到一定的经济目标和社会目标,对特定纳税人或征税对象给予照顾和鼓励而采取的减轻或免除税负的措施。我国税收优惠在吸引外资、引进技术、调整产业结构和促进经济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也不可否认,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和其他客观经济条件的变化,以及税收制度的进一步深化改革,现行的税收优惠政策已不能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加强税收优惠法制化建设,完善税收优惠制度已势在必行。 一、我国税收优惠法制化的现状 1994年税制改革,废除了许多不合时宜的税收优惠措施,缩小了减免范围,但仍属于法制化的初级阶段,依然存在一些问题。 (一)税收优惠的法律效力低,缺乏统一性和规范性。 目前我国开征或准备开征的18个税种中,经过正式立法的只有《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个人所得税法》和《税收征收管理法》。其他税种仍然停留在由国务院发布暂行条例和规定,由财政部发布实施细则和解释通知的水平上,立法层次低,法律效力低,在实际操作中,执行力度不强,无法满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制化的迫切要求。以企业所得税为例,内资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措施只在国务院发布的暂行条例第八条列了两项规定,至于具体采取哪些税收优惠措施,则散见于其后由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和《企业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这不仅使税收优惠措施缺乏规范性,而且其法律效力也远远落后于涉外企业所得税。此外,由于税收优惠政策多层次,使税收制度复杂化,缺乏统一性和权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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