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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议我国税收法制和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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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是指法律制度(体系),法治是指依法治理(事务)。延伸之,税收法制就是税收法律制度(体系),税收法治就是依法治理税收事务。法制是法治的前提,没有法制就没有法治,法治是法制的实现和归宿,没有法治,法制就成了虚设的空文。毫无疑义,法制和法治已经成为现代税收的基本特征,是保障国家无偿、强制、固定地取得财政收入的重要途径。也就是说,没有法制和法治就没有现代税收,就不可能正确发挥税收的杠杆作用,就不可能确保国家取得足够的财政收入。我国的税收法制和法治取得了长足的发展,但是我们也应该看到其中存在的一些问题,笔者在此尝试着做些探讨。 一、税收法制和法治中存在的问题 (一)税收法制方面 1、税收法制体系不健全,立法级次低。目前,我国仅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国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三部法律是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颁布的,其他税收法规主要是由国务院制定的暂行条例或草案和国家税务总局制定的部门规章。税收法制体系不健全、立法级次低直接影响税收法制的等级效力和稳定性,既不符合WTO透明度原则,也不利于税收法制化和法治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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