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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会计师从事税务代理业务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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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注册会计师从事税务代理业务是国际通行的做法 税务代理通常是指由法律授权部门或组织认定资格的税务代理人,接受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委托,从事代理纳税的社会中介服务。国际上,对税务代理人的资格认可主要采取两种方式:一是不单独设立税务代理人,将税务代理业务作为注册会计师或律师日常业务的一部分,如美国、加拿大、英国、法国、意大利、奥地利、香港等;二是建立专门的税务代理人制度,如德国、韩国、日本、澳大利亚,但注册会计师还是当然地可以从事税务代理业务。 ——美国。注册会计师、律师、登记代理人都可以从事税务代理业务。注册会计师、律师执行税务代理业务则不需要进行注册登记,但注册会计师、登记代理人不能从事诉讼代理。登记代理人通过国家考试取得代理登记资格。 ——加拿大。由注册会计师(包括特许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注册管理会计师)和律师开展这项业务。加拿大的企业纳税申报一般都由企业自己完成,但通常需要由包括注册会计师在内的专家处理。 ——英国。《税收管理法》第20条和第144条提出辅助纳税人申报纳税的税收会计师和提供税务咨询的税收顾问的概念。实际上,税收会计师和税收顾问都是由特许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注册管理会计师、律师以及税收协会认定资格的税务专家或国家税务局的高级税收检查官等人员担任。而在税收协会认定资格的税务专家中,50%为特许会计师、注册会计师,10%为税收检查官和律师,40%为税务师协会考试合格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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