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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约定价协议的国际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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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约定价协议(APA)是跨国纳税人和至少一国政府的税务管理当局就转让定价的方法事先达成的协议。尽管预约定价协议被称之为“预约”协议,但事实上,预约定价协议常常是对前些年度未审结的转让定价问题的处理。因此,预约定价协议不但为过去五年乃至更长时间,而且为未来几年解决转认定价问题提供了机遇。 现在,美国的大多数预约定价协议是双边的,也就是说,这些协议是美国纳税人和两个不同国家的税务主管当局达成的协议。双边的预约定价协议涉及到了有关国家政府之间为了避免双重征税的主管当局协议。目前也有一些预约定价协议是“多边”的,是三个或三个以上的国家政府的主管当局之间实质上是就划分税基达成的协议。 但有一些国家提供了“单边”的预约定价协议。这些预约定价协议包括的主要内容有:交易涉及的国家虽然发布了预约定价协议但是没有国际税收协定;涉及与许多国家发生大量的相对小额的交易的情况,如果按照成本效益原则,采取其他手段是不合适的。 预约定价协议已经被证明是一种解决转让定价问题的好办法。目前,仅美国就完成了170余项预约定价协议。全世界现在已经发布了几百例预约定价协议。 1、与哪些国家可能缔结预约定价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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