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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税收预警机制的初步构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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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治税作为依法治国的重要方略,面临前所未有的历史使命,发挥税收聚财职能,增强社会主义综合国力,发挥税收调节和监督职能,规范和整顿税收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都需要加快推进依法治税进程。但由于目前存在税收征管信息不对称、公民纳税意识不强等主客观原因,基层税务执法缺位、越位;纳税人纳税申报信息失真、偷税等现象还在一定程度上存在,从而造成税款流失和不公平竞争,直接影响依法治税工作和市场经济秩序的稳定,迫切需要建立税收预警机制,以促进税收管理体系的进一步完善和规范。 一、建立税收预警机制势在必行 (一)建立税收预警机制是解决税源监控乏力问题的需要。 税源监控管理是税款征收和税务稽查的前提和基础。其突出特点是提前性和控制性,但目前在实际工作中有以下3种失控现象,急需通过预警机制在内的税收管理措施予以解决。 1、管理性失控。是指由于税务机关管理缺位而造成的税源失控。如漏征漏管户大量存在就是管理性失控的突出表现。有相当一部分纳税人领取营业执照,但不办理税务登记,也不纳税。有的纲税人虽然办理了税务登记,但是没有设置账簿,长期不申报纳税。 2、机制性失控。是指由于税收征、管、查等环节职责不明确或者相互脱节,以及国、地税之间或税务机关与其他部门之间缺乏配合、协调而引起的税源失控。如税收强制执行措施和保全措施得不到有关部门的配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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