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增值税转型试点政策运行效果分析及借鉴
| | 税收论文参考文献试点政策运行情况 2004年下半年,我省纳入试点范围的税收论文参考文献企业户数7563户,占全省一般纳税人企业总户数的税收论文参考文献29.17%,占工业总户数的63.25%。应缴增值税为55.49亿元,占全省增值税收入的23.6%.六大行业发生新增固定资产投资46.16亿元,占当年全省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3%,其中:设备投资19.6亿元,仅占全省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1.3%。2004年共发生可抵扣的进项税为3.17亿元,其中:当年抵减陈欠增值税0.18亿元,退税1.92亿元,抵退税合计2.1亿元,占固定资产进项税发生额的70%,有1.07亿元留抵到2005年处理。 2005年上半年,认定八大行业试点户数7587户,其中:新增固定资产户数1067户,占试点总户数的14.06%。新增固定资产(不含税原值)15.1亿元,其中:机器设备投资7.9亿元。新增设备发生进项税1.3亿元,本期退抵税合计1.3亿元,其中抵扣欠税0.23亿元,退税1.08亿元。截止到2005年6月底,全省累计退抵税3.4亿元。其中,抵欠0.4亿元,退税3亿元。 运行效果分析 (一)从受益行业的效果看,体现了税收与经济的良性互动 在黑龙江省现有的产业构成中,石油化工业、装备制造业、农产品加工业是全省三大支柱产业,其工业产值占全省工业总产值的70%以上。从2004年下半年开始到2005年上半年,在累计抵退的3.4亿元中,三大产业抵退额为3.1亿元,占全省抵退总额的91.2%.虽然目前在增量法下抵退税额较少,但从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我省骨干产业大规模技术升级所面临的资金压力,促进相关产业进入装备技术全面升级的战略调整阶段,起到了涵养税源作用。 (二)从投资变化的态势看,有效地验证了增值税的“中性”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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