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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注册税务师涉税鉴证管理体系的构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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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税务师涉税鉴证是需具备特殊技能、特殊信誉的经济鉴证活动,其鉴证意见可以直接作为税务机关或其他相关性行政部门作出决定的依据,其鉴证结果事关纳税人合法权益和国家税收利益,直接关系社会公众利益,因此必须依法加强对注册税务师涉税鉴证的管理。笔者试从税务机关、行业协会、税务师事务所三个方面的管理阐述注册税务师涉税鉴证管理体系的构建。 一、税务机关的管理 《注册税务师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各省级税务局是注册税务师行业的业务主管部门,分别委托各自所属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行使行政管理职能。同时各级税务机关应当加强对注册税务师执业情况的监督检查。由此可见,税务机关对注册税务师涉税鉴证的管理责无旁贷,税务机关的管理应着重以下方面: (一)国家税务总局和各省级税务局作为注税行业的业务主管部门,应从确定鉴证范围、制定执业标准、评定资质等级、惩处违法违规四个方面进行管理。 确定鉴证范围。总局或省局根据我国或本省征管实践,确定一些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或重点涉税事项作为必须鉴证项目,要求纳税人在办理相关涉税事宜时必须同时报送注册税务师涉税鉴证报告。这些项目的选择要具有科学性,通过注册税务师的涉税鉴证,既能避免纳税人可能出现的重大错报,又能防止国家税收利益的流失。鉴证范围的科学确定,能够充分发挥注册税务师涉税鉴证的作用,能够真正得到征纳双方最大程度的欢迎与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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