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完善现行税收优惠制度的设想
| | 中国税务论文20世纪80年代以来,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中国税务论文深化,税收的中国税务论文调节职能日益增强,政府对税收优惠的运用越来越多。各种各样的税收优惠,一方面正确发挥了税收的调节作用,促进了经济结构的调整,保持了经济的增长和稳定,一方面也造成了财政平衡的压力和经济效率的损失。为了更好地发挥税收优惠的作用,需要对现行税收优惠政策进行必要的调整,对现行税收优惠制度进行必要的改革。 我国现行税收优惠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主要有六个方面: 税收优惠的范围过宽、规模过大。从理论上说,任何国家的税收制度都包括基准与非基准两个部分并以基准部分为主、非基准部分为辅。如果非基准税收制度成为税收制度中的主要组成成分,就要对整个税收制度进行一次大的改革,以便把非基准税收制度转换为基准税收制度。在我国现阶段,税收制度中由税收优惠构成的非基准税收制度已经从辅助地位上升到主导地位。从政策目标看,税收优惠的政策目标几乎涵盖了经济、社会以及政治、军事、外交的各个领域,与基准税收制度的作用领域完全相同。从政策手段看,无论是对直接税还是间接税,在承担取得收入任务的同时,都承担着实施税收优惠的任务。从具体方式看,非基准税收制度的各项具体规定几乎渗透到了基准税收制度的所有要素。从规模看,现行税收优惠的规模已经达到并超过了由基准税收制度带来的税收收入的规模。其中,商品税的税收优惠与商品税的收入大体相等,所得税的税收优惠则大大超过了所得税的收入规模。从人们的税收观念看,几乎所有的组织与个人在思考税收问题时,首先都不是去了解基准税收制度和由此规定的纳税义务,而是去了解非基准税收制度和可能获得的税收免除或减少。宽范围、大规模的税收优惠,不仅减少了税收收入,增加了财政平衡的压力,而且扭曲了商品价格,产生了替代效应,造成了经济效率的损失。此外,税收优惠范围过宽、规模过大,一方面加大了税收征收管理的难度,增加了税收的征收成本,另一方面加大了解读税法的难度,增加了税收的遵从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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