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成都市龙泉驿区农村税费改革调查
| | 税收调研文章 论文龙泉驿区地处川西平原东部,属成都市近郊区,总人口49万人,其中农业人口占70%,农民人均耕地0.8亩。经多年努力,该区农村经济结构调整成效显著,加上近两年又成为成都市城市扩展东移战略的税收调研文章 论文重心,经济发展水平较高。2001年农民人均纯收入3075元,城镇居民人均收入6826元,财政收入3.02亿元。尽管如此,龙泉驿区毕竟农业人口占多数,内部区域发展亦不平衡,其农村税费负担及其相关问题仍然具有一般农区的税收调研文章 论文特征。从另一个角度看,正因为其经济发展水平相对较高,在农村税费改革中所产生的问题才更具有代表性。 一、农村税费改革试点的基本内容 按照四川省、成都市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部署,龙泉驿区从2002年4月起开始进行改革,到8月下旬进入由村组张榜上墙公示每个农户改革前后减负情况,待农民认可签字,即可向农民送达纳税通知单,新的农村税费征收制度即基本建立。其改革的基本内容如下: 一是取消项目。包括取消了乡镇统筹费、农村教育集资等专门面向农民征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集资;取消屠宰税及其附加基金;在3年内逐步取消劳动积累工和义务工。 二是改革村提留收取使用办法。村范围内举办公益事业,所需资金不再固定向农民收取,由村民大会民主协商,通过“一事一议”解决,并且,非特殊情况和经乡、区政府批准,向农民每人每年筹资筹劳不得超过15元。 三是调整农业税和农业特产税征收政策。向每户农民征税只能征一种税,不得重复征收;取消原来一个应税品目两道环节征税,实行一个品目只在生产或收购一道环节征税,龙泉驿确定在生产环节征收;农业税率为7%,农业特产税税率为8%,两税附加均为20%;农业税计税价格按2000年中等稻谷收购价1.07元/公斤执行,一定3年不变;农业特产税实行核定征收,全区亩均产值按772元/亩,一定3年不变。
| | | |
| | | | <<<<<全文未完>>>>> 全文字数约9984字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