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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前期税则制度的变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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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提要:本文通过对清代前期税则制度变迁的描述,说明清代政府的税则制度变更,使不同种类的商品,按照不同的计量单位征收,以市场机制为基础,无疑是一种进步。然而,清代税则制度也存在很大缺陷。政府规定的税则,不能随物价浮动而及时改变,物价上涨,税率降低,税收总额也随之减少,使税官们的薪俸、管理关税的各项经费,都会产生不足。因此,各关监督、或管关官员,就用私自增加收税量的办法来补充缺额、缺款,这就形成各关税则,在原部颁则例之外,又产生现行则例等法外则例,部颁则例成了空架子。 关键词:清代前期 税则制度 税率 清代前期政府对内陆各关制订了征收商品通行税的原则和法规,称为“某某关商税税则”,对此已经有许多研究成果,其中中国学者许檀等和日本学者香坂昌纪的研究是开拓性的,具有重要意义,也颇具代表性。许檀等学者在分析了一些税关计征方法变更、品种增删、部分商品税额的增减及裁革免税之后,认为:“清代的税则条款和税额,从整体上看相当稳定,那么应该可以认为,其税率是呈下降趋势的。”并指出:“不能认为税额的增长就一定是加重剥削”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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