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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税式改革与“黄宗羲定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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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最近温家宝总理在人大会议上谈农村减负问题时提到了“黄宗羲定律”。为了帮助读者了解这一问题,特转载秦晖先生此文。我们同时转载温家宝总理讲话的有关报道,黄宗羲有关论述的出处——《明夷待访录·田制三》,并陆续刊登有关文章和报道,请注意查阅。(2003/3/17) 近年来“农民负担”问题日益成为决策层、理论界和社会大众关注的对象。而“减负”年年讲,“负担”逐年增,已成为我国经济繁荣中抢眼的暗点之一。为此人们从纯财政角度提出并实践了许多对策,如绝对量控制、负担率控制、发放负担卡、压缩财政开支等等,而“并税除费”的征收方式改革则似乎是人们讲得最多的,一些论者还称之为治本之策。 我是赞成在一定条件下“并税除费”的,因为当前“税轻费重”之弊的确十分突出。但应当强调的是:“并税除费”决不是治本之策,而且如无其他改革配合,它的“治标”效果也不能期望太高,甚至在某种制度环境下它的中长期效果可能是适得其反的。在这方面,我国历史上的教训不少,财政史上所谓的“黄宗羲定律”就很发人深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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