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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国个人所得税制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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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个人所得税发展速度一直较快,个人所得税的地位不断上升。随着课征范围的扩大,目前个人所得税纳税人数已占总人口的10%左右。随着经济的发展,我国的个人所得税制逐渐暴露出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完善。 一、个人所得税制的发展与现状 我国个人所得税制经历了一个发展历程,在不断走向完善。1986年9月,第五届全国人大第三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下简称《个人所得税法》),这是新中国成立后制定的第一部个人所得税法。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1993年我国对个人所得税制进行了全面改革,通过了《个人所得税法》,并于次年起废止原有的《个人所得税法》。1999年8月,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有关决定,取消了《个人所得税法》中关于储蓄存款利息免税的规定。随着我国税制的不断调整,个人所得税收入也在快速增长。尤其是1993年税制改革以来,我国个人所得税收入呈快速增长之势,收入从1993年的46.82亿元增加到2000年的660亿元,七年间增长14.1倍,平均每年增长46%,远远高于同期我国国民经济及财政收入的增长速度。但是,应该注意到个人所得税在我国税制中属于一个小税种,占全国税收收入的比重仅为5.21%,而西方国家这一比重高达40%以上,其个人所得税在调节社会收入分配中发挥了强大的作用,我国在这方面还有较大的差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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