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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农民负担的5000亿间接税“还给”农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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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农民负担的直接间接税费每年至少达到7406亿元,其中间接税近5000亿元。正是由于农民不能通过公共产品的方式获得其负担的间接税,财富主要通过间接税和“暗税”方式从农村净流出,才出现农民负担持续沉重的社会经济问题。当前的农村税费改革取得一定成效,减轻了农民负担,对农村“三乱”起了遏制作用,得到广大农民的拥护。但由于当前的农村税费改革仅仅在农民直接负担的税费范围内做文章,没有触及数额更大的间接税和“暗税”负担,难以从根本上解决农民负担过重问题。要深化农村税费改革、解决农民负担问题,不仅要彻底取消对农民征收的农业税、农林特产税、“三提五统”和其他税外收费摊派,而且首先必须通过对农村地区提供公共产品的方式,将农民负担的间接税“还给”农民,然后逐步解决加在农民身上的“暗税”负担,形成城乡统一的公共财政体制。 关键词:农民负担 农村税费改革 公共产品 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将“三农”问题列为治国安邦的重中之重加以处理,抓住了中国社会经济发展的根本。今年政府工作报告又做出许多减轻农民负担、化解“三农”问题的重大举措,深得民心。作为化解“三农”问题的重要对策——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全面铺开,进展顺利,取得初步成效。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农民负担,对农村的“三乱”起了遏制作用。中央最近又提出进一步深化农村税费改革,其方向是取消针对的各种特别税费,建立城乡统一的公共财政制度。这已经深入到了问题本质。本人经过长期的理论分析和实际调查,感到要进一步深化农村税费改革、建立城乡统一的公共财政体制,首先必须分析农民负担的全貌,才能找到解决问题的治本之策。农民负担达七重之多。农民负担不仅仅只是纳入农村税费改革视野的农业税、农林特产税,三提五统,税外税费和摊派(可称之为“老三重负担”)。有的专家估计这些负担全国每年约1800亿。农民负担的主要部分是目前尚不为多数人所认识的间接税费负担(每年近5000亿)和“暗税”负担)本文称之为“新四重”负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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