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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农村税费制度中存在的问题及改革设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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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现行农村税费制度存在着诸多问题,究其根本原因,是这种制度与体制转型过程中政府职能转换、规范政府行为以及农村财税体制改革之间不协调。为规范农村分配关系,要理顺国家、集体、农民三者的关系,改革农村乡镇统筹村提留资金制度,按照税收参与分配的特定性,完善老税收,建立新税种。 关键词:农村税费制度;乡镇统筹村提留资金制度;设想 一、现行农村税费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 1.我国目前的农村税收主要有农业税、农业特产税。就农业税来讲,税收《条例》是1958年制定的,而纳税人早已变化,并且还存在着“有税无田,无税有田”的现象,已不适时宜,农业税已由收益税变为收益行为兼而有之。特产税工作量大也不好操作。国家设置农业特产税的初衷是利用税收杠杆,合理调节农村产业结构,但实行分税制后,有些工业欠发达地区逐步将该税种演变成了保政府吃饭的主要地方税种之一,把税收参与特产品收入的分配变为参与农民收入分配,实际上成为变相的农业税附加。 2.1979年,农业经营方式由集体经营转为以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和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农村的分配秩序和分配关系发生了重要变化,并且随着市场经济体制和“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向农村推进,乡镇统筹村提留资金制度已成为加强乡镇财政、财权建设,减轻农民负担,促进农村经济进一步发展的一大障碍,越来越暴露出其弊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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