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我国三资企业逆向避税的动机和手段
|
| |
随着我国对外开放的不断扩大,外商来华直接投资日益增多。但是,也应该看到,我国在吸引外商直接投资的工作中也存在一定的问题,其中最突出的要算三资企业的逆向避税问题了。所谓逆向避税,是指三资企业在我国的避税行为,有很大一部分是违背跨国公司国际避税的一般规律,将利润从我国低税区向境外高税区转移,让利润在高税区的关联公司去实现。这种行为不仅造成了我国税收的大量流失,同时不利于内资企业与外资企业之间的公平竞争,从而完全有悖于我国对外资企业提供大量税收优惠的初衷。 一、三资企业在我国逆向避税的动机 外商投资企业逆向避税的动机,可以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 1.外商企业独享归中外双方共有的利润。按规定,中外合资企业的税后利润要按照股权比重在中方和外方之间分配,但外商从其自身经济利益最大化进行考虑,有时宁可在境外多缴税而独吞税后利润,也不愿在我国境内少缴税而与中方分享税后利润;如果外商独享利润所增加的收益大于由此而增加的税收负担,外商就会把合资或合作企业的利润转移到境外高税区去实现,从而使境内的企业表现为亏损,而合资企业中的中方只有权分享境内企业的税后利润,但却无权分享境外母公司的税后利润。这样,外商虽然在税收上吃了点亏,但在利润的分配上却占了大便宜。而且值得注意的是,外商在我国从事逆向避税,并不意味着其在境外一定会多缴税。例如,安排在实行地域管辖权的避税地国家(或地区)如香港,不仅规避了我国的税收,同时也规避了香港的税收,从而使外资方获得更大的利润。这是外商投资企业逆向避税最主要的动机。
|
|
|
|
|
|
|
|
|
| 广告载入中... |
| 广告载入中... |
| 广告载入中...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