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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税基管理现状的剖析及如何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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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在世界经济一体化对我国经济影响加剧的大背景下,我国财政税收领域讨论比较多的一个热点问题,就是如何加强企业所得税税基管理。因为,统一内外资企业所得税税制已呼之欲出,企业所得税税基管理面临着新的课题,加之目前我国企业所得税税基管理出现的问题十分突出,如果得以解决将有助于提高企业所得税的征管效率,尤其是对推进企业所得税规范化管理进程,实现公平税负意义重大。笔者通过对企业税得税税基管理现状进行简要分析,并提出几点不成熟的解决办法,以供研究探讨。 一、企业所得税税基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作为国民收入型的企业所得税税基,在管理上存在的主要问题是税基不清,人治管理多,法治管理少,侵蚀税基现象严重,不利于形成稳定、公平、透明的经济竟争环境,主要表现为优惠政策过多、过滥,优惠方式单一,税前扣除项目不统一,监管不严,会计利润与应税所得差异过大等。 (一)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过多、过滥,优惠方式单一,使税基变窄。首先,就税收优惠政策本身来说,“成份论”“地区论”大行其道,国民待遇原则弱化。从我国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看,不但内资企业之间税收优惠政策不统一,而且外资企业之间税收优惠政策也不统一,内外资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更是相差甚远。致使享受优惠政策的假福利、假校办、假高新及假外资企业层出不穷,出现了“搭便车”、坐“顺风车”的现象,造成纳税人有更多的选择机会,不利于公平税负,而使那些不法之徒有更多的钻优惠政策的空子,达到不缴或少缴企业所得税的目的,也给企业所得税税种管理造成了混乱。可以说不但与国家照顾的预期目的相悖,反而促成税收优惠泛滥“成灾”,阻碍了市场扛杆按最优方式调节和分配经济资源。值得一提的是,有些地区的地方政府还自行制定税收优惠政策及实施优惠政策的具体办法,越权减免、越级减免,超范围减免,擅自拓宽了税收优惠政策的深度和广度,严重扰乱了正常的经济秩序,也给税务机关正常的征收管理设立了极大的障碍,使税务机关与纳税人的关系紧张,给税收执法带来了难度,税收秩序遭到了严重破坏。其次,更应值得关注的是税收优惠方式单一,这就更削弱了税收优惠作用的发挥。目前我国主要采取税率式、直接减免税式、再投资退税式的税收优惠政策模式,属于事后调节,其结果只能是盈利企业受益。而税前扣除、加速折旧、投资抵免等税基基础式间接优惠方式运用较少,不重视事前调节而使企业获得利润。很显然,这种税收优惠过分单一性,不利于从税基基础开始培养税源,势必会挫伤企业经营管理的积极性,使税收服务于经济发展的职能作用淡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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