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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费改税”的制度经济学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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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提要: 我国农村税费改革是一个制度变迁过程,这个制度变迁的进程取决于其参与者的态度和力量对比。在“费改税”制度变迁过程中,一共有三类主体参与,分别是农民、基层干部和政府高层,其中农民和政府高层是支持者,基层干部是反对者。但是,基层干部又是“费改税”各项具体措施的具体执行者,因此这个群体对“费改税”制度变迁过程的影响力比较大,也正因为如此,才使得我国“费改税”举步维艰。要想减小“费改税”的阻力,降低制度变迁的成本,就要有互补制度——行政体制的变迁过程同时发生。 从制度经济学的角度来看,“费改税”属于一种制度变迁,因此可以利用制度经济学的分析工具来探讨这个问题。我们运用有关制度变迁的两个假说,即制度变迁主体角色转换假说和制度互补假说。前者是说,制度变迁是在多元主体的合力作用下发生的,在制度变迁过程中不同的主体对制度变迁持有不同的态度,发挥不同的作用,对制度变迁产生不同的影响力;后者是指,制度变迁不仅仅是单独一项制度的变迁,而是一系列制度的变迁,只有这样,制度变迁才会降低变迁成本,发挥最大的潜力。我们准备利用这两个假说来分析我国“费改税”问题。 一、“费改税”:多元主体博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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