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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农村税费改革的若干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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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本文认为,深化农村税费改革必须做到五个结合,即农村税费改革要与增加农民收入相结合、与精简乡镇政府机构、转变乡镇政府职能相结合、与改革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制度相结合、与农村财政体制改革相结合、与农业现代化、国际化目标相结合。 关键词:农村税费改革;农业经济;农村财政体制改革 1 农村税费改革要与增加农民收入相结合 农村税费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为加强农业基础、保护农民利益、维护农村稳定做出的重大决策。农村税费改革的目的在于,通过农村税费改革和相关配套改革,规范农村分配制度,遏制面向农民的乱收费、乱集资、乱罚款和各种摊派,从根本上减轻农民负担,促进农民收入的增加。因此,我们一定要认识到,“减负”只是手段,“增收”才是目的。切忌把农村税费改革看作一项扶贫工程,错误地认为农村税费改革提倡的是负担“越少越好”,无原则地降低税费,而应把改革的重点放在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农民收入的增加上来。因此,今后既要重视减负问题,又要重视增收问题。但是,从长期的观点看,应该把增收放到更为重要的地位;农村改革和发展,仍要坚持不懈地以促进农民增收为中心。任何其他工作,包括农村税费改革,都要服从和服务于这个中心,不能妨碍和冲击这个中心。只要解决了农民增收问题,农民负担问题也就比较容易解决了,甚至可能成为一个不是“问题”的问题。当然,农村税费改革和减轻农民负担问题,有其特殊性。基于这种特殊性,单纯增加农民收入,是不能完全取代农村税费改革和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甚至就近期而言,减负与增收同样迫切。农村税费改革后,要继续加强对农民负担的监督管理工作。对涉及农民负担的乱收费和搭车收费要认真进行清理整顿。要加强农村经营服务性收费管理,为农民提供服务应坚持农民自愿原则,不得强制服务、强行收费。不得将一些已经取消的行政事业性收费转为经营性收费。同时,要防止出现在实施农村税费改革前突击清欠、预收乡统筹费和村提留等加重农民负担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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