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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国农村税费改革若干问题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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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税费改革在我国进入全面推行阶段,虽然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在理论和实践上仍存在一些亟待回答和思考的问题,回答和解决这些问题将加快我国农村税费改革进程,提高改革效果。 一、运用公共财政理论指导农村税费改革 按照市场经济要求构建公共财政基本框架,是当前财政分配体制改革的中心任务。农村财政是国家财政的重要组成部分,农村税费改革是农村财政改革的重要内容。整个国家财政分配体制和运行机制的改革要以公共财政理论作指导,作为农村财政改革的重要内容,农村税费改革必然要求以公共财政理论作指导。 长期以来,我国对国家与农民收入分配关系的调节,是以农业税为基础,辅之以必要的收费的“税费并存”形式。如果说,过去我们依靠“税费并存”解决了国家与农民的分配关系,确保了农村基层政权的正常运转,起过一定的作用。但是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这种“税费并存”形式已不适应经济体制转型和公共财政运行机制的要求,在农村出现了县、乡政府随意收费,费多于税,农民负担日益加重的矛盾,极大地损害了农民的积极性,制约了农民收入的增长,影响了农村社会稳定。按照市场经济要求规范国家与农民的收入分配关系,在农村建立公共财政运行机制,要求从根本上改变过去“税费并存”的调节机制,建立以税收调节为主导的农村财政收入分配机制,杜绝对农民的乱收费,从法律和制度上确保农民负担的减轻和农民收入分配机制的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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