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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企关系市场化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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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企业税务市场的设置 市场设置的定位。税务市场的类型,一种是政府型的,即纵向的在各级政府之间设置的市场。另一种是企业型的,即横向的在政府与企业之间设置的市场。企业型的税务市场同资金、房地产、劳动力、技术、信息等生产要素形成的市场一样,是一种要素市场。因为税收分配是生产要素的分配。马克思说:“而作为生产要素的分配,它本身就是生产的一个要素”。在征纳双方之间,也就是在政府与企业之间有一个很大的空间地带,在这个空间地带上可以设置企业型的税务市场。建立在税企关系基础上的企业型的税务市场,其规模巨大,布局广泛。市场的主体,一方是政府税务部门,另一方是企业。市场交换的商品是税种。税企的互依互利,与企业作为财政收入的最大税源,在市场配置资源下的供求与价格的变化作用下产生税企双方商品交换的动因。 市场设置的必要性。首先,它是财政收入增长的需要。税务市场的运行,税企双方价值和使用价值的交换,以及对税种商品的竞争和供求变化,在价值规律作用下,会带来价值的增值,这种增值使税收增加,财政收入增长。其次,它是培植税源的需要。企业纯收入等于企业实现利润和企业负担的流转税之和,作为经营性盈利单位的企业,它的存在和发展不仅依赖于各种商品市场,而且也有赖于税务市场。税务市场对企业纯收入有重大影响,有助于调动企业生产经营的积极性,从而起到培植税源的作用。最后,它是税收应收尽收的需要。税企关系市场化要求税收征管动态化。税收征管的动态化跟踪了税源变化,国家拿多拿少符合了企业实际。同时,还有助于防止税收流失,纠正税务违法行为和打击税务犯罪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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