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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障税的国际比较与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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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中央在强化经济宏观调控的同时,加大了经济结构的调整力度,特别是对国有经济结构的调整,取得了初步成效。但随着经济市场化改革的逐步深入,市场结构和产业结构的调整,人员结构也必须进行相应调整,出现了大量的下岗职工和失业人员,加之老龄人口的不断增加,给我国社会保障体系提出了严重的挑战。而目前我国的社会保障体系还十分脆弱,社会保险资金缺乏有力保证,部分城镇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得不到保障等,已成为社会不稳定因素之一。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我国的社会保障体系,关键在于建立一个稳定、可靠的资金筹措机制。因此,有必要借鉴国际上通过开征社会保障税的有效经验,推动我国社会保障筹资方式改税的步伐。 一、社会保障税的国际比较 社会保障税是一种按受益原则征收,由获得某种特定收入的纳税人缴纳,专项用于社会保险方面的直接税种。这种方式最初起源于美国,目前世界上已经有90多个国家采用税收的方式筹措社会保障资金,由于各国历史条件和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各国的社会保障课税制度也不尽相同,具有代表性的国家有美国、德国和英国。 (一)美国的社会保障税。美国的社会保障税是按照承保对象和承保项目相结合的办法分别设置税种,共同组成社会保障税体系。其主要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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