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我国电子商务税收走向
|
| |
当今时代,是以知识经济为主要潮流的经济全球一体化的时代,电子商务作为信息化的一种标志,迅猛地渗透到世界各个角落。据统计,目前全球已有1.5亿个互联网用户,预计到2005年,全世界上网人数将达10亿人之多。电子商务对传统商业带来了一场伟大变革,改革了现有的商业形态、流通体系与营销方式,并将成为二十一世纪最具有潜力、活力的贸易方式。与此同时,电子商务这一新生事物的出现,必将对现有的税收管理制度带来一定程度上的冲击。我国是一个发展中国家,正在进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面对知识经济时代和电子商务发展,应该既要抓住机遇充分利用科学技术发展经济,又要维护国家主权、保证财政利益,这要求我们要务必妥善处理电子商务与税收二者的辩证关系。 电子商务对现行税制的影响 根据目前电子商务发展的状况,可以将其分为离线交易和在线交易。离线交易是指以电子媒体作为交易手段的传统商务活动,即当广告宣传、签约、货款支付等三个环节在网上实现以后,最后一个环节一一商品的交易必须在网下另行配送。离线交易相对于传统商务活动而言,二者没有实质上的区别。在线交易是指伴随电子通讯手段的进步而发展起来的新兴的信息服务业,商家与消费者之间不进行任何有形物的交换,交易的全部过程都在网上进行。这种交易只有能够转化为无形产品的商品(劳务)才能实现。
|
|
|
|
|
|
|
|
|
| 广告载入中... |
| 广告载入中... |
| 广告载入中...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