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中国转移定价税制的评价与完善对策
|
| |
转移定价是跨国集团公司内部财务管理的重要环节和实现其经营战略目标的重要工具,也是其经常采用的最为重要的避税手段。转移定价税制作为一种基于税收考虑而对关联企业间转移定价进行调整或税务处理的法规体系,是遏制和防止跨国集团公司内部关联企业间的避税行为,从而维护本国经济权益和市场公平竞争的基础制度保障。随着我国对外开放的深入和加入WTO,会越来越多地遇到外商投资者利用转移定价转移利润和规避税收,造成我国税收流失和市场秩序混乱的问题。因此,客观评价我国转移定价税制的得失,并使之进一步完善,是我国税制建设面临的一项重要任务。 一、我国现行转移定价税制的评价及问题分析 我国现行转移定价税制取得了明显改进,大大提高了详尽程度、系统性和可操作性。 1.在转移定价的税收调整方法上,《规程》与国际惯例相一致,取消了税法和税收征管法机械地按次序选择调整方法的规定,并在规定实行可比非受控价格法、再销售价格法、成本加成法的同时,引进了可比利润法、利润分割法和净利润法,大大增强了制度对不同具体情况的适应性和扩充了税务部门实际操作的选择空间;增加了国际上认为最主要的可比性方面的详细规定,统一规范了有关调整方法的使用范围、使用条件、使用程序和应注意的问题,从而既可以有效避免税务部门调整方法选择不当导致不必要的争论和纠纷,又有利于避免具体操作中衡量尺寸把握不准而造成执行不当,背离正常交易原则的情况。
|
|
|
|
|
|
|
|
|
| 广告载入中... |
| 广告载入中... |
| 广告载入中...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