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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WTO后的中国农业保护与税收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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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农业是具有弱质性、需要特殊保护的产业,因而对农业进行保护已成为一种国际惯例。我国是一个有近13亿人口,其中9亿在农村的农业大国,农业问题在我国始终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然而,我国多年来实行的是以农补工、优先发展工业的战略,这种对农业的负保护,导致了我国农业积贫积弱。我国经过15年的艰苦努力,现已成为WTO新成员。如何在更激烈的国际市场竞争中保护低效率的农业,如何在自由贸易下保护处于比较劣势的农业,是我国经济发展中面临的重大课题。 加入WTO对我国农业的影响 一、农产品市场面临强大的竞争压力 按照WTO农业规则,我国农产品的边境保护实际上将失去其有效性。与此同时,由多年负保护政策所形成的多数农产品价格低于国际市场价格的竞争优势,将随着日益增高的农产品成本(如主要粮食成本以平均10%以上的速度增长),以及农业政策倾向转变而逐步消失,农产品价格水平出现了接近或超过世界价格水平的趋势。因此,失去保护的我国农产品市场将面临着国外产品的严峻挑战和冲击。 二、农产品生产面临着巨大的冲击 加人WTO后,外国质优价廉的农产品对国内市场的冲击,将引起国内市场农产品价格下跌,销售市场缩小,势必对农业生产的结构和数量产生重大影响,从而影响农民收人的增加,挫伤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减少对农业的投人,进而影响农业的综合生产能力,对我国农业生产的稳定发展和保持农产品市场的稳定十分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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