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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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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党中央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全局出发而提出的一项重大任务。它适应了我国改革发展进入关键时期的客观要求,体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共同愿望。税收是国家经济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理应积极发挥作用,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 一、和谐社会的基本内涵 和谐社会是指“民主法制、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社会的和谐是一个十分复杂的系统,在这一系统中,要求矛盾的双方或多方能够在统一体内相互包容,协调运作,良性转化和融合,始终使社会处在健康的、富有生机和活力的状态之中。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既强调人与人的和谐,又要达到人与自然、社会的和谐;既要注重内部各阶层、各利益团体之间的和谐,又要争取外部世界的和谐发展;既要培育微观的各个社会组织细胞的和谐发展,又要促进宏观的整个社会的和谐发展;既要经济、政治、文化等各个系统内部的和谐,又要形成各子系统之间的和谐关系,使之共同发展。 具体来说,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内涵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人与自然的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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