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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式支出优化理论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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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著名经济学家DE·基尔恩斯把税式支出说成是“税收与财政上的主要发明”。的确如此,税式支出是政府通过税制体系把一部分税收收入让渡给纳税人而形成的一种间接性政府支出。对纳税人而言,它是税收负担的减轻;对政府而言,它是政府对税制基本结构中所囊括的税收收入加以法定地放弃或让与。 一直以来,中国的税式支出无论从规模上还是从支出方向上都被政府充分地运用于各项税收法律、法规之中。然而,由于在理论上缺乏系统的论证,以至于在实践上不能科学量化,进而规模上无法时效监控;在方向上过多局限于地区性的倾斜而不能有效实施产业优惠。基于此,税式支出必须从理论上予以优化。 一、税式支出优化的理念选择 (一)优化税式支出的理论依据 税式支出的提出在过去互不联系的税收优惠和公共财政之间建立起了一座互相沟通的桥梁。税收优惠是站在纳税人的角度来讲的,是从孤立的、分散的、个别的角度去认识税式支出的,没有与公共财政收支安排有机地联系起来;而税式支出则是站在公共财政的角度来讲的,是从总量控制、结构调整和效益分析等方面认识税收优惠的,并将其纳入到政府预算安排的总体框架之内。同时,可作为对税收优惠效果进行评价的可靠尺度,防止和克服税收优惠的盲目性和失控性,力争以最可能小的税式支出成本换取最大的社会经济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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