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内部交易税制中的正常交易原则评析
|
| |
各国内部交易税收法规通常规定,企业集团在确定内部交易价格、税务机关在稽查企业集团内部交易价格时均应遵循正常交易原则,即应采用适当方法将内部交易与可比非受控交易的价格或利润作比较。若价格或利润相同或相似,则企业集团内部交易定价符合正常交易原则。 若税务机关认定不符合正常交易原则,则采用适当方法调整内部交易价格,并依照调整后的正常交易价格征收税款,以避免跨国企业集团借助内部交易任意分配全球收入和费用,使跨国企业集团所承担的纳税义务与其所得相适应,并使跨国企业集团应缴纳税款在内部交易各方所在国之间进行公平分配,防止跨国企业集团逃避税收以及重复纳税。 本文将结合税收立法、税收理论和实践评析正常交易原则及其适用方法。 一、正常交易原则的适用方法 1.可比非受控价格法。可比非受控价格法是将企业集团内部交易与可比非受控交易的价格进行比较,若价格相同或相似,则企业集团内部交易定价符合正常交易原则。 可比非受控交易可为内部可比交易,即企业集团成员与独立企业在相似情形下开展的相同或类似交易;若缺乏内部可比交易,则可为外部可比交易,即两独立企业在相似情形下开展的相同或类似交易。
|
|
|
|
|
|
|
|
|
| 广告载入中... |
| 广告载入中... |
| 广告载入中...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