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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建预算制度:建立公共财政的根本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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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财政改革的目标最终确定为建立公共财政。公共性是公共财政的本质规定,公共性要求财政运行必须公开和透明。透明性是由预算制度的硬性规范予以保证的。我国现行财政“缺位”与“越位”严重,官僚腐败盛行,根源在于预算制度形同虚设,因而财政透明性太低,政府花钱没有约束和监督。预算制度问题表现为预算不完整,管理粗化,关键是执行随意性大,没有约束力。现行财政转轨、实现公共财政目标,根本途径是重建预算制度,它是一项系统工程,牵涉政治、社会各个方面,关键是法制化。按照公共性要求转换财政职责只是财政改革的开始,按照透明性要求重建预算制度才能保证财政改革成功。 【关键词】公共财政;预算制度;公共性与透明性;财政民主;公共选择;法制化 【正文】 经过20年的探索,我们最终确定了财政改革的目标是建立公共财政,这是一个转轨过程,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怎样走下去?已有的公共财政实践表明,按照公共财政的本质要求,法制化的预算制度是公共财政的基本前提,没有法制化的预算制度的硬性规范,就没有公共财政。这如同一枚硬币的两面。我们由集权型财政向公共财政转轨,在操作上就是要重建预算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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