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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促进就业、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的财政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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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中国是一个发展中的社会主义国家,社会各项制度正处于一个初级阶段,各项制度也存在诸多弊端。社会保障制度也正处于不完善阶段,许多问题都需要尽快解决。本文针对这些弊端提出了一些积极财政对策:加大对卫生事业改革和发展的支持力度、建立对贫困地区的社会保障专项转移支付机制、加强保险基金征缴,提高征缴率、扩大社会保障资金的覆盖面,促进就业和再就业等。社会保障制度是国家的一项重要的举措,切实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利益,因此,做好保障工作至关重要。 [关键词]就业;社会保障制度;财政政策 财政与社会保障有密切关系,财政部已明确社会保障预算是国家预算的三大组成部分之一。社会保障基金的筹集与支付,都会直接影响财政的收支。在社会保障体制尚未理顺的情况下,财政部门担负着为政府综合考虑、协调、处理社会保障基金的筹集、使用、管理和政策研究等重要任务,所以,要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积极推进就业与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在财政促进就业、参与、支持社会保障方面,要从国情省情出发,一方面千方百计扩大就业,力争实现充分就业;另一方面,要实现三个转变,即从经济财政到公共财政、从效率财政到公平财政、从面面俱到财政到重点突出财政的转变,确立社会保障优先的财政发展战略,按照“低水平、广覆盖”的要求实行基本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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