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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制度定位的再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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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财政角度:提高支出绩效、构建公共财政框架 改革开放以来,尤其是1994年我国初步建立了分税制的财政体制,财政政策的运行已逐步开始适应市场经济需要,迈出了向公共财政转变的第一步。但整个财政体制的改革是一项系统工程,过去改革重点主要放在“收入”管理上,相比之下,“支出”管理改革还很滞后。因此,作为财政支出管理改革的重要内容,政府采购制度就显得迫切。 1.适当节约财政资金 市场经济比较发达的国家的实践表明,政府采购的确可以提高资金节约率。通常采购支出占财政支出的30%以上,占GDP的比重一般在10%左右,节资率约为10%,按照这个比例,我国GDP约为9万亿元,如果全面推行政府采购制度,可节约资金900亿元。从我国试行政府采购的实际情况来看,2000年全国政府采购327.9亿元,比上年增长1.5倍,节约资金42.5亿元。其中,预算资金节约25.7亿元,节约率为11.6%.那么,为什么要提出节资率的“适当性”呢?随着预算管理方法的改进,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的推行,预算编制准确程度将逐步提高,对财政资金的监控力度将进一步加大,再加上政府肩负着规范市场秩序同时还要保证采购物品的质量,可以预见,采购资金节约率将会有所降低,这不仅是正常的,而且恰恰是政府采购制度成熟的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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