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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财政体制创新推动中西部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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缩小地区差距,促进中西部地区协调发展,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基本要求。近年来,由于西部大开发战略的推进和一系列积极财政政策的实施,我国中西部地区发展较快,但地区发展差距过大的问题还没有从根本上解决。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通过财政体制创新促进经济发展,缩小地区差距,是加快中西部地区发展的有效途径。 财政是调控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手段。在市场经济体制下,财政政策是政府宏观调控最基本的手段之一。财政具有资源征集的强制性与使用方式的非市场性特点。财政资金的流入流出可以直接改变和调整经济资源在地区、产业间的分配,因而对区域经济发展具有不可替代的调控作用。改革开放初期,中央对地方实行财政包干体制,沿海等地区财政资金净流出量比改革开放前下降了68.9%,促进了这些地区的快速发展。与此同时,中西部地区地方财政资金净流入减少,与东部沿海地区的经济发展差距越来越大。以湖南为例,1953—1979年财政资金净流入65.03亿元,占到同期全国净流入地区总量的14.8%;而1981—1991年财政资金净流入量仅为8.04亿元,只占到同期全国净流入地区总量的0.5%。财政资金净流入所占比重的显著减少,影响了经济发展,同沿海地区发展差距拉大也与此有关。近年来国家实施积极财政政策和推进农村税费改革,湖南财政资金净流入量有所增加,1994—2001年占到了全国净流入地区的4.24%,经济发展速度明显加快。因此,充分发挥财政的调控功能,才能逐步扭转地区差距扩大的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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