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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健全公共财政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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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提要: 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要健全公共财政体制,这为进一步推进财政管理体制改革指明了方向。 一、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必须推行公共财政模式 财政体制决定于社会经济体制。从历史演变过程看,适应于不同经济体制的财政模式,大体可分为三种类型:与自然经济相适应的财政模式是典型的家计财政,其明显特点是公私不分,管理不规范、不透明,随意性大,收支缺乏有效监督;与计划经济体制相适应的财政模式是生产建设型财政,其突出特点是政企不分,大包大揽,统收统支;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财政模式是公共财政。现代意义上的公共财政,始于17世纪末的英国,至今已有几百年的历史。公共财政与其他财政模式相比较,具有以下突出特点。 公共性。公共财政解决公共问题,实现公共目的,满足社会公共需要。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基础性的作用,但也存在市场自身无法解决或解决得不好的公共问题。比如,宏观经济波动问题、垄断问题、外部性问题等。解决这些问题,政府是首要的“责任人”。政府解决公共问题,对社会公共事务进行管理,需要以公共政策为手段。而公共政策的制定和执行,又以公共资源为基础和后盾。公共财政既是公共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又是执行公共政策的保障手段。相对于计划经济条件下大包大揽的生产建设型财政而言,公共财政只以满足社会公共需要为职责范围,凡不属于或不能纳入社会公共需要领域的事项,公共财政原则上不介入;而市场无法解决或解决不好的,属于社会公共领域的事项,公共财政原则上就必须介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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