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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论我国公共财政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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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探讨财政职能问题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 ,财政职能是财政区别于其他经济范畴的重要标志之一 ,是规范财政活动的基本准则。概括地说 ,财政是以政府为主体的分配活动 ,也就是通过政府的收支活动 ,通过征税、举债以及收取各种规费、使用费等途径集中一部分社会资源 ,用以实现政府职能和满足社会公共需要的经济活动。这就是财政范畴与其他任何经济范畴的主要区别之处 ,从而为研究界定社会主义公共财政的职能范围提供了客观依据。 其次 ,财政职能是实现政府职能的重要手段。财政是随着国家的产生和发展而产生和发展的。我国主流派财政理论称财政为“国家财政” ,公共财政理论把财政称作“政府财政” ,在这一点上认识是一致的。那就是说 ,财政是与国家密切相连的 ,财政职能须依据政府职能来确定 ,研究财政职能需要从这一点出发。 第三 ,实行公共财政模式的国家 ,财政职能有共性的一面 ,但又必须从各自国家的国情出发 ,表现出各自不同的特征。即使在西方市场经济国家里 ,都实行公共财政模式 ,也都是从本国实际情况出发 ,有各自的具体特征 ,何况在我们这样一个从长期计划经济转向市场经济的大国里 ,照搬国外某些理论、做法都不行 ,必须从我国当前的具体情况出发 ,借鉴国外公共财政的理论和经验 ,与我国的实践相结合 ,创造性地建立起适合我国国情的社会主义公共财政理论体系和方法特点来。探索财政职能 ,也必须从这样一个总的要求出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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