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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入世的财税应对措施与政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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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正确运用关税政策,维护国家经济安全和利益 1、在逐步降低关税总体水平的同时,要合理调整关税税率结构。现在我国的关税平均税率已降到17%,到2005年需进一步降为10%左右。随着关税总体水平的降低,要依据有效保护理论和关税结构理论,利用WTO规则允许保护国内幼稚产业的例外条款,并与国民经济结构的调整和产业政策的要求相结合,不断合理调整和设计关税税率结构,实现关税税率由上游产品向下游产品的合理“关税税率升级”机制。一般说来,进口原材料的关税税率应该低一些,进口制成品的关税税率应该高一些;大宗进口商品的关税税率应该高一些,而少量进口商品的关税税率应该低一些。此外,要参照国际惯例,认真研究从量税、季节税、滑准税、临时关税等复合税制度,逐步扩大适用商品的范围,这既能保证关税调节作用的充分发挥,又能够保护税基不受侵蚀。 2、进一步清理和规范关税减免政策。除保留一些符合国际规范的减免税优惠政策外,要及时彻底地清理到期的减免税优惠政策,及时调整边境贸易、部分出国人员的进口税收优惠政策,认真研究暂定税率的适用范围和调整幅度、时期,坚决取消某些不符合国际惯例的做法,防止变相减免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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