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我国财政政策的简要回顾与效应评析
|
| |
一、我国改革开放以来财政政策依托机制(体制)转变与基本情况概述 (一)从分权“突破口”到分税分级框架建立:财政体制变革中财政政策向“间接调控”转变 中国渐进改革的初期,与农村改革、建立深圳等经济特区一道,财政是在传统体制上打入楔子的“突破口”之一,从1980年起改变以往“总额分成、一年一定”的集权型财政体制,改行“划分收支、分级包干”的分权型财政体制。这一阶段的种种安排,都是为正面启动城市改革和宏观、微观配套改革准备条件。财权向地方下放之后,在企业层次上先后进行了企业基金制和企业利润留成制的改革试验,又前进到一、二步利改税,试图在对外开放、发展多种所有制经济、培育市场的大背景下,通过放权让利和规范政府与企业的分配关系,达到搞活企业、解放生产力的改革目的。 1985年,以利改税为基础,财政“分灶吃饭”体制的具体形式改为“划分税种、核定收支、分级包干”,1988年后,又调整为“多种形式的财政包干”。分权过程取得了明显成效,又很快暴露出一系列矛盾和问题,地区割据、财力分散和运作失范,企业难以真正搞活,政府间财力分配也难以真正规范和稳定。 经过反复的问题剖析、理论研讨、国际经验借鉴和试点经验总结,中国财政体制改革的基本思路以及财政改革与整体改革配套的轴心逐步得到明确,即认识到应建立以分税制为基础的分级财政,从政府财力收支的制度框架上,改变凭借行政隶属关系压抑和损害经济运行效率的“条块分割”,从而适应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二位一体地处理好政府与企业、中央与地方两大基本经济关系,使宏观经济管理由传统的直接控制,转为政府运用政策工具、通过市场中介间接调控的新经济运行机制。
|
|
|
|
|
|
|
|
|
| 广告载入中... |
| 广告载入中... |
| 广告载入中...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