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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财政政策的目标定位及途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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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提要: 在当前经济社会结构性失衡的总体背景下,稳健的财政政策除了坚持发展经济这一传统目标之外,应该向促进公平、增加就业、调整结构和健全体制这四个方面倾斜,以科学的发展观为指导,通过逐步缩减国债、调整支出结构、加快公共财政建设等途径,发挥公共财政职能,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关键词:结构性失衡;财政政策;目标;途径 一段时间以来,由于我国长期过度强调经济增长所带来的社会问题已经日益严峻,社会矛盾有激化趋势,经济社会发展极不协调。首先,我国经济已经走出低谷,固定资产投资迅速增长,投资结构主体呈多元化倾向,但是我国的经济结构却日益扭曲,经济可持续发展受到制约;其次,我国城市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城乡贫富差距日益增大,而且教育、文化、医疗保障等基本公共品分布严重不均。国务院决定,从2005年开始实施6年的积极财政政策转型为稳健的财政政策,本文从全面、协调和可持续的发展观出发,探讨新财政政策的目标定位和实现途径。 一、我国财政政策的目标取向 实际上我国当前的经济社会发展处于交叉重叠的结构性失衡状态,对此,中央提出了强调以人为本,注重统筹,注重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本文认为,按照可持续的发展观,稳健的财政政策除了强调经济稳定发展这一传统目标之外,要向促进公平、增加就业、调整结构和健全体制这四个方面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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