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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积极财政政策的回顾与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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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财政政策已实施5年有余,是我国50余年来第一次真正以财政政策调控宏观经济运行的稳定政策,必将成为我国宏观经济调控史中的重要一页。因此,现在我们有必要对积极财政政策进行回顾与评价,目的不仅在于肯定积极财政政策在过去5年里对经济复苏作出的贡献,还在于总结积极财政政策的成功经验,以史为鉴。 一、积极财政政策的主要内容 财政政策的四大常用工具包括预算政策、税收政策、支出政策和公债政策。1998年以来实施的积极财政政策,所采取的各项措施基本上都可以归类为以上四大政策领域。 (一)支出政策 1.1998年的主要措施。1998年8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常务委员会通过财政调整方案:(1)财政向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增发1000亿元长期国债,专门用于国家预算内的基础设施建设投资;(2)把年初预算中原用于基础设施建设的180亿元调整为经常用于增加科技教育投入、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保障、离退休人员养老金的足额发放和增加抢险救灾支出(主要针对1998年的大洪水救灾)。 在基础设施建设中,主要增加了6个领域的投资。(1)农林水利和环境保护工程。一方面,重点安排水利工程建设投资,用于大江大河的防洪水利工程,1998年全年水利建设投资达到358亿元;另一方面,加强建设国家重点生态环境项目以及国有天然林保护工程和十大防护林体系。(2)交通通讯建设。加快铁路、公路、机场、航道的建设,发展数字通信和移动通讯网络。(3)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支持大中型城市的排水、供热、污水处理、垃圾处理、城市道路和绿化等方面的项目。(4)城乡电网改造。城市电网改造主要是扩容,农村电网改造与农村电网管理体制改革同步进行,目的是做到同网同价,减轻农民负担。(5)国家直属储备粮库建设。建设250亿公斤仓容的国家储备粮库,全年国家直属储备粮库建设投资达到年初计划数的17.5倍。(6)经济适用房建设。据统计,截止到1998年12月底,用于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资金总额达到2173.5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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