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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化:公共财政的实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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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公共财政一词,人们并不陌生。从上个世纪80年代初学术界围绕公共财政问题展开的讨论,到90年代初财政管理部门将其引入财政支出结构调整和税费制度改革的实践,再到90年代末中央明确提出构建公共财政框架的目标,以及去年召开的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作出健全公共财政体制的战略部署,它已经伴随我们走过了20多年的历程。 然而,与公共财政一词的日渐普及和深入人心颇不协调的是,人们对公共财政的实质意义的理解和解释却有些五花八门,甚至有一些歧义。 比如,在一些党政机关颁发的文件甚至一些学术刊物中,只是把公共财政与以往的财政概念作了简单置换。就好像电脑的文字处理替换功能,凡是过去使用财政概念的地方,统统被替换成了公共财政。于是,财政预算变成了公共财政预算,财政收入变成了公共财政收入,财政支出变成了公共财政支出,财政政策变成了公共财政政策。倘若真的如此简单,且不说20多年付出的探索成本与实得效益严重不对称,而且也确有同义反复、画蛇添足之嫌。因为,有别于家计(家庭部门的收支)和财务(企业部门的收支),财政从来指的都是政府部门的收支或收支活动。也就是说,财政一词本身就包含了公共收支或公共收支活动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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