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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集中支付制度改革中实践与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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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公共财政管理体系,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改革,硬化预算约束,堵塞支出管理上的漏洞,邢台市在实行集中支付制度方面进行了有益的探索。 —、集中支付制度改革进展情况 自去年以来,我市把政府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列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强化财政监督的一项重大举措,市委、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亲自部署,提出要求,并责成有关部门着力实施。 (-)成立支付执行机构。设立了“邢台市政府集中支付中心”,属全额事业单位,隶属市财政局,工作人员从局机关及所属单位人员中择优选调。支付中心的职责是:统一办理和具体承担各预算单位的所有资金收付结算,对各支付事项进行审核监督。 (二)招标优选代理银行。财政部门在人行、监察、审计等部门的参与下,在人大、政协等部门的监督下,经过发布公告、银行申请、实地考察、评委评议、签订协议等程序,选定实力较强,地理位置优越的银行作为代理银行。依托银行的结算系统集中办理支付业务。 (三)制定了《实施方案》。以市委、市政府正式文件印发了《邢台市政府集中支付实施方案》,明确了改革的指导思想和原则、目标模式、基本内容及实施步骤。市财政局在广泛征求各预算单位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下发了《邢台市政府集中支付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了支付中心的具体职责和运作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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