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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国民政府前期(1927-1937年)税收制度的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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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提要: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后,对税收体制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其中不乏适应当时生产力发展之举的税收政策,本文通过对其前期税收制度的分析,并结合我国一九九四年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以来的实践,试图找出其对当今我国税收体制进一步改革有所借鉴的地方。 关键词:南京国民政府 税收 借鉴 1927年4月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后,在很短的时间里,中国实现了名义上的全国统一,在国内资本主义经济已经有了一定发展程度的基础上,国民政府实施了一系列财税体制改革。客观而言对国民经济的恢复与发展是起了一定的促进作用的。在这里我们探 讨一下南京国民政府在其统治前期(1927-1937年)对税收制度的一些重大变革,并联系我国九四年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 作些粗浅的比较分析。 一、 重新划分中央税与地方税: 众所周知,我国传统上是中央集权制的领导体制,而在北洋军阀统治时期,中国实际 上处于四分五裂之中,北京中央政府有时甚至令不出国门,收入为地方势力所截夺,中央政府收不抵支,往往靠借债度日,以致连行政国防诸费都难以为继,更遑论从事国家建设。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后,为集中财力,打击地方割据,保证中央政府庞大的各项开支,势必要提高财政收入的集中度,为此先后采取了一系列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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