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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论稽查体制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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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体制,是国家对某项工作在机构、职权范围、隶属关系和工作关系等方面进行管理的体系和制度。而税务稽查体制是国家税收征管体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受经济体制、税制以及征管模式的制约和影响。现行税务稽查体制是在市场经济体制条件下,税务系统逐步建立和完善“以纳税申报和优化服务为基础,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集中征收、强化管理、重点稽查”的新型征管模式的基础上形成和确立的,实行了稽查外分离,同时各级稽查部门按“选案、稽查、审理、执行”四分离的原则相应设置内设机构,从而税务机关的“一级稽查”的税务稽查体制得以确立,并在实践中不断完善。 一、现行稽查体制的优点 现行稽查体制对于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强化税收征管,推进依法治税,保证税收收入,维护税收秩序,促进公平竞争起到了无可替代的作用。 1、强化了对稽查工作的领导。在现行稽查体制下,省以下各级稽查部门受所在地国、地税局和上级稽查局的双重领导,从而不仅确保了上级部署的稽查工作任务的完成和稽查工作要求的落实,而且能有效地结合本地税收征管工作实际,开展各项稽查工作,有效地发挥了以查促管、以查促收职能作用,确保了依法治税、依法行政要求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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