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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可持续性税制为目标重构现代消费税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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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提要: 我国消费税经历了10年的历史,对调节消费结构、正确引导消费方向和增加财政收入等都发挥了积极作用。但随着经济、社会环境的变化,消费税制在许多方面都表现出与经济发展不相适应的局限性,亟需改革。特别是人们对可持续发展的日益重视,决定也必须以可持续性税制为目标,重构符合我国国情的现代消费税制度。 [关键词]可持续性税制;消费税;消费结构 一、对现行消费税制的评价与分析 我国现行消费税制是在对原产品税、增值税和特别消费税进行改革的基础上形成的。1994年税改确立了消费税在我国流转税中的重要地位,从实施至今已有近10年的历史。消费税的实行,在调节消费结构、抑制超前消费、正确引导消费方向和增加财政收入等方面都发挥了积极作用。此外,也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社会分配不公所引发的矛盾,促进了社会稳定,优化了资源配置。但同时也应看到,今天我国的社会、经济状况与10年前相比,已经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使原来的部分奢侈品已变成了现在的普通消费品,原来供不应求的消费品有的也已出现了供大于求的局面,实现了由卖方市场向买方市场的转变。相对于经济的巨大变化,我国消费税制则显得比较滞后,已不能充分发挥它的调节作用,其运行的实际效应与当初的目标效应之间的差距越来越大,尤其当扩大内需成为目前主要的宏观经济目标时,现行的消费税制更暴露出它的局限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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